在产能严重过剩的钢铁、电解铝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船舶等行业,山东省明确禁止各地各部门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,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供应、能评、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;煤炭产业领域,山东省从去年起已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、新增产能的技改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,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。